• <li id="yyy0y"></li>
    <li id="yyy0y"></li>
  • <li id="yyy0y"></li>
  • 直通屏山|福建|時評|大學城|臺海|娛樂|體育|國內|國際|專題|網事|福州|廈門|莆田|泉州|漳州|龍巖|寧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東南網 > 法規宣傳進網站 > 正文

    認為說明書有瑕疵 消費者訴請賠十倍

    2019-11-22 15:38:11?作者:陳章群?來源:福建法治報  責任編輯:仁青卓瑪   我來說兩句

    法院:該瑕疵不影響食品安全 不支持消費者主張

    消費者認為購買的黃金蟲草丸的說明書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備案注冊信息不一致,據此要求某藥店退還貨款并按價款的十倍予以賠償,上杭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駁回消費者的訴訟請求。判決后,消費者不服提起上訴。近日,二審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17年10月8日,智某到上杭某藥店花費800元購買20盒黃金蟲草丸。黃金蟲草丸系經國家衛生部批準生產的保健食品,該產品的生產者辦理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食品衛生許可證,所生產的黃金蟲草丸經檢驗為合格產品,某藥店也取得合格的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

    然而,智某發現黃金蟲草丸的說明書載明的保健功能、適宜人群與批準文書不一致,他認為黃金蟲草丸的說明書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備案注冊信息不一致,據此將某藥店告上上杭縣人民法院,要求某藥店退還貨款并按價款的十倍予以賠償。

    法院判決:

    消費者證據不足 駁回上訴

    經審理,法院認為,智某到某藥店購買20盒黃金蟲草丸,支付費用800元,雙方成立買賣合同關系。黃金蟲草丸已取得國家衛生部批準文件,生產者、銷售者均具有相應的資質,所生產、銷售的黃金蟲草丸經檢驗為合格產品,在此情形下,智某并未提供證據證明某藥店所銷售的黃金蟲草丸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和其使用食品造成了損失。黃金蟲草丸的說明書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批準文書載明的保健功能基本一致,均未涉及疾病治療及預防,也未明示或暗示療效;適宜人群僅說明該保健功能所適用或可使用該產品的類別,并不含對該人群所存在疾病的治療,不會對消費者產生誤導?,F雙方的合同已履行完畢,智某沒有提供證據證明雙方合同存在無效、可解除、可撤銷的情形。

    由此,法院判決駁回智某的訴訟請求。判決后,智某表示不服,遂提起上訴。近日,二審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說法: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對人體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或慢性危害。保健食品系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調整并實行嚴格監督管理的特殊食品,其標簽、說明書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內容應當真實,與注冊或者備案的內容相一致。本案中,黃金蟲草丸的說明書載明的保健功能與批準文件基本一致,不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雖然兩者載明的適宜人群不一,但該瑕疵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不能據此認定該產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消費者不得主張十倍賠償。

    相關閱讀: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專題推薦
    更多>>福建今日重點
    更多>>國際國內熱點
    新聞圖片
    更多>>娛 樂
    • 點擊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關于我們 | 廣告服務 | 網站地圖 | 網站公告
    國新辦發函[2001]232號 閩ICP備案號(閩ICP備05022042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編號:35120170001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閩網文〔2019〕3630-217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
    久久久精品94久久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