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遺失貴重物品 沒有保價如何維權
| 2019-11-22 15:38:11??來源:福建法治報 責任編輯:仁青卓瑪 我來說兩句 |
劉先生:我快遞了一個包裹,價值一兩萬元。沒想到快遞公司卻將物品遺失。我多次向快遞站追問,都沒有得到確切的答復。此后,我又向該快遞公司客服投訴,但對方卻說我沒有保價,試圖減輕過錯??爝f公司這樣的態度讓我完全無法接受。請問,我該如何維護我的權益? 【解答】 汪孟(羅源縣人民法院法官) :劉先生,您好!首先,您應該確認物流快遞公司是否屬于郵政企業。如果屬于郵政企業,應按照未保價的郵件確認賠償金額。但通常的快遞公司不是郵政企業,這些快遞公司的郵件屬于快件,對于快件丟失的賠償應適用于民事法律規定,即《合同法》中關于運輸合同有關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承運人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據此,如物流公司不能證明過錯系不可抗力或發貨人、收貨人過錯所致,則其應承擔賠償責任。具體賠償數額,如果在投遞時與該物流公司有書面約定的,應按照約定履行,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可按照交付或者應當交付時貨物到達地的市場價格計算。 由此,建議您收集好證據材料,包括寄發憑證,與物流公司的溝通記錄、所發貨物的價值依據,以及與物流公司關于快件的約定。然后,持這些材料向法律專業人士尋求幫助,進一步固定有關證據,并就現有材料進行分析預判。最后在專業人士的幫助下,與物流公司進行溝通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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