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未交納物業費 物業能否擅自停水
| 2020-05-12 17:09:48??來源:福建法治報 責任編輯:周冬 我來說兩句 |
王女士:我小區物業公司因為我沒有交納物業費就擅自將我家的誰停了,請問,他們有權這樣做嗎? 【解答】 馬麗娟(上杭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王女士,您好!首先,物業公司是沒有權利把業主的水或者電停掉的。物業公司只是負責對小區內部的供水和供電設備進行維修和維護,物業公司并不是小區水和電的供應方,小區水和電的供應方是自來水公司和供電公司。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業主與自來水公司及供電公司之間是合同關系,只有業主違反合同約定或國家規定時,自來水公司和供電公司才有權利停掉該業主的供水和供電。而物業公司與業主間簽訂的是物業服務合同,業主沒有按時交納物業費,物業公司可以按照合同約定,督促業主交納物業費,或者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但法律沒有賦予物業公司可以將業主的水或者電停掉的權利。 |
相關閱讀: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