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后又自首 肇事者會受到什么處罰
| 2020-09-21 15:40:22??來源:福建法治報 責任編輯:周冬 我來說兩句 |
陳先生:我朋友駕駛貨車碰撞行人,導致行人受傷,行人的家屬趕到現場后,我朋友謊稱是路人后駕車離開現場。不久,他接到交警電話通知其配合調查,他就到派出所投案,而行人因搶救無效后死亡。請問,我朋友會受到怎樣的處罰? 【解答】 馬麗娟(上杭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陳先生,您好!首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是自首,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二款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再次,保險公司一般會將肇事者逃逸負全責作為商業險免賠的事由,導致肇事者無法得到商業險理賠。 因此,駕駛機動車輛,一定要遵守交通運輸管理法律法規,避免發生交通事故,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積極搶救傷員,及時報警,保護現場,等待交警部門的處理,切忌逃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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