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i id="yyy0y"></li>
    <li id="yyy0y"></li>
  • <li id="yyy0y"></li>
  • 直通屏山|福建|時評|大學城|臺海|娛樂|體育|國內|國際|專題|網事|福州|廈門|莆田|泉州|漳州|龍巖|寧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東南網 > 法規宣傳進網站 > 正文

    丈夫宣告“死亡”后返回 妻子再婚是否受影響

    2021-04-28 15:08:33?作者:陳章群?來源:福建法治報  責任編輯:周冬   我來說兩句

    王女士:我前夫6年前在海外做生意的時候遭遇不測下落不明,這6年多我們一家人想盡各種辦法找他,但都找沒找到他的蹤跡。去年年初,我婆婆為了不影響一家人的生活便到法院申請宣告他死亡。在家人的安排下,去年年底我便改嫁他人。今年年初,前夫突然回來了,說他既然沒死我就還是他的妻子,理應回去跟他一起生活。請問,他被宣告死亡后我再婚有效嗎?

    【解答】

    李葆明(上杭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王女士,您好!首先您婆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十六條的規定,下落不明滿四年后才申請宣告死亡,這個程序是合法的,并無不妥。其次,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五十一條規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關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銷的,婚姻關系自撤銷死亡之日起自行恢復。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記機關書面聲明不愿意恢復的除外。所以,您和您前夫的婚姻關系自他被宣告死亡之日起便已消除,而他重新出現的時候您已再婚,所以您現在再婚的這段婚姻是有效的,并不會受他被撤銷死亡宣告的影響。

    相關閱讀: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專題推薦
    更多>>福建今日重點
    更多>>國際國內熱點
    新聞圖片
    更多>>娛 樂
    • 點擊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關于我們 | 廣告服務 | 網站地圖 | 網站公告
    國新辦發函[2001]232號 閩ICP備案號(閩ICP備05022042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編號:35120170001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閩網文〔2019〕3630-217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
    久久久精品94久久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