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性朋友多次發紅包 要求退還是否合理
| 2021-07-06 11:06:40??來源:福建法治報 責任編輯:周冬 我來說兩句 |
王女士:我的一個男性朋友很喜歡我,經常給我發一些紅包,我不收還硬要我收,我從來沒有主動索取過,也沒有承諾過什么,沒有任何過界行為。對方一直認為我和他是戀愛關系,我如今正式表示沒有這層關系。他要求返還之前送出的禮物紅包2萬余元,請問我應該退還嗎?? 【解答】 林美霞(莆田市秀嶼區人民法院法官):王女士,您好!喜歡你的異性發來的紅包應不應該收最好還是斟酌一下。如果對方追求您,而您卻根本不打算與他建立戀愛關系,最好就不要收取紅包,避免產生不必要的誤會和麻煩。如果您從未與對方建立過戀愛關系,對方僅因您收取紅包的行為誤以為你們之間建立了戀愛關系,繼而陸續發紅包,那么,對方的行為屬于重大誤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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