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評 | “柔性執法”,傳遞法治的“溫度”
| 2024-09-18 16:58:47??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蔡秀明 我來說兩句 |
記者9月14日從省司法廳獲悉,近年來,安徽省積極推進包容審慎監管,大力推行“柔性執法”,為發展營造更加寬松、包容的法治環境,對輕微違法行為依法實行容錯機制,全面推行輕微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行政處罰清單制度。目前,省級層面已推出30份輕微違法免罰輕罰清單。(9月18日 安徽日報) 就輕微違法行為而言,失范者大都沒有明顯主觀惡性,往往是不經意間違規,或是一些緊急情況的“事出有因”,也并未造成嚴重后果。對此類行為展開柔性執法,不僅是在事實上免于處罰,更傳遞出一份寶貴的信任——給予合法尺度內的容錯空間,以提醒教育的方式引導人們自覺主動對失范行為糾偏改過。如此一來,既能起到應有效果,促使違規者內心規則意識覺醒,也讓其心生暖意,確實值得點贊。可以說,柔性執法非但沒有損傷法律的嚴肅性與權威性,反而增強了法律的使用價值,讓法律以一種更有溫度的方式呈現出來。 “柔性執法”并非對失范行為的沉默和縱容,而是張弛有度、寬嚴相濟。一方面,它針對的是輕微違法行為,失范者大都沒有目的性和謀劃性;另一方面,面對明知故犯、屢教不改者,相關執法部門也會依法處罰。(文君) |
相關閱讀: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