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女生被造黃謠,傳播平臺難辭其咎
| 2025-05-26 17:01:36??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一起令人痛心的網絡侵權案引發社會關注:某高中女生遭同學惡意編造黃色謠言,造謠者雖因悔過未被追責,但涉事網絡平臺卻因未及時履行內容管理義務,被法院判決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8000元。這一判決看似“意外”,實則是法律對未成年人網絡權益保護的必然選擇,彰顯了司法守護網絡清朗空間的堅定決心。(5月26日《法治日報》) 依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網絡平臺對涉及未成年人的性謠言、隱私泄露等侵權信息,負有主動監測與快速處置的特殊義務。北京互聯網法院審理查明,涉案視頻不僅清晰暴露當事人面部特征,更包含低俗敏感內容,平臺完全可通過 AI 識別技術實現前置攔截,卻在侵權內容傳播3.5萬次后才被動刪除。這種消極應對,本質上是對未成年人保護責任的漠視。 這一判決為網絡平臺敲響了責任警鐘。長期以來,部分平臺奉行“通知 - 刪除”的被動管理模式,企圖以形式合規規避實質責任。本案判決明確傳遞信號:面對嚴重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內容,平臺必須從“事后補救”轉向“主動防御”。通過構建AI智能篩查、人工復核的雙重審核機制,建立24小時應急響應通道,才能真正將侵權風險扼殺在萌芽狀態。否則,放任低俗信息擴散,平臺終將為失職行為付出法律代價。 從社會治理視角看,判決結果凸顯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的法治溫度。心智尚未成熟的青少年,在網絡暴力面前往往缺乏自我保護能力,一次惡意造謠就可能造成終身心理創傷。司法機關通過“平臺擔責”的判決,不僅填補了未成年人網絡維權的現實空白,更推動形成 “政府監管、平臺履責、社會監督” 的立體化保護格局。這啟示家庭、學校、企業需協同發力,共同筑牢未成年人網絡安全防線。 對全體網民而言,本案也是一堂生動的法治教育課。在信息傳播“秒級擴散”的網絡時代,每個人既是信息接收者,也是潛在傳播者。我們應提升媒介素養,自覺抵制未經證實的不良信息,主動履行“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的社會責任。發現侵權線索時,及時通過平臺舉報渠道或12377網絡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反饋,讓網絡暴力無處遁形。 此次判決不僅厘清了平臺責任邊界,更標志著未成年人網絡權益保護進入新階段。唯有法律利劍高懸、平臺守土盡責、全民共同參與,方能讓網絡空間真正成為守護青少年健康成長的清朗家園。(賢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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