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許跌倒、鼓勵爬起”,容錯糾偏助力企業行穩致遠
| 2025-07-31 15:22:38??來源:工人日報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本報評論員 韓韞超 在激烈市場競爭中,經營主體尤其是中小企業可能面臨諸多不確定因素,讓其適時“喘口氣”“補補血”,給予其糾偏的空間,有助于減輕負擔、提振信心、增強活力,進而實現穩健發展。 “謝謝法院理解我們企業的難處,并為我們爭取寬限時間”——據7月29日《工人日報》報道,近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聯合省發改委、省工信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工商聯,共同建立并推動實施“預懲戒”與“信用修復”聯動機制,通過搭建以《預懲戒通知書》替代“失信黑名單”的“修復梯”,杜絕“一刀切”式懲戒,讓企業“跌倒還能爬起”。 涉企信用懲戒,是對存在拖欠債務、違法經營、逃避執行等嚴重失信行為的企業依法采取的一種約束措施,目的是通過限制企業部分權利或資格,督促其履行法定義務、糾正失信行為。一段時間以來,這一舉措將企業失信行為與市場準入、融資信貸、政策優惠等掛鉤,形成了“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格局。 現實中,涉企信用懲戒的適用情形存在一定復雜性。比如,一些涉訴企業并非惡意逃避債務,而是因市場波動、政策調整等客觀因素“不得已”暫時性違約;一些涉訴企業已提供有效擔保,被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足以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類似情形下,如果涉訴企業被立即納入失信名單或企業法定代表人被限制高消費等,極易引發融資斷流、合作中斷、信譽崩塌等連鎖反應,進而可能導致本可挽救的企業走向破產。 此番湖南建立實施的“預懲戒”與“信用修復”聯動機制,很好地避免了涉企信用懲戒可能出現的“誤傷”——“預懲戒”即執行法院在決定納入失信名單或限制消費前,給予企業1~3個月寬限期,暫不發布失信信息,同時通過相關部門的信用預警和風險提示,引導企業主動履約;而“信用修復”重在暢通救濟渠道,企業有履約意愿且符合條件,如已達成和解、提供有效擔保等,法院可依法及時屏蔽其失信信息,監管部門同步督促信用平臺刪除舊信息。這樣的聯動,為企業重組資產、恢復生產、籌措資金等贏得了寶貴的緩沖時間,實現了剛性懲戒與柔性引導、事后救濟與事前預警的有機結合,也凸現了個案之外更普遍的價值與意義。 一方面,這一舉措傳遞出涉企信用懲戒制度日趨精準化、人性化的鮮明信號。涉企信用懲戒的核心在于以約束促誠信促發展,“懲戒少數惡意失信者,挽救多數誠信經營者”。近年來,最高法推行失信懲戒寬限期制度,檢察機關對地方涉企信用懲戒中存在的執法司法不規范問題進行監督并公布典型案例,一些地方亦明確失信行為要與懲戒措施相匹配,防止信用懲戒泛化濫用……這些做法目的都在于為企業發展構建更具溫度的信用生態,讓信用工具得到更科學合理的使用,高效服務于經濟社會發展。 另一方面,這一舉措是為企業營造寬松發展氛圍、不斷優化營商環境的生動縮影。從國務院出臺意見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到多地實施“輕微免罰”“首違不罰”“無事不擾”,防止“按鍵傷企”,打擊涉企謠言,近年來,不少呵護企業發展環境的硬核舉措都取得了較好效果。在激烈市場競爭中,經營主體尤其是中小企業可能面臨諸多不確定因素,讓其適時“喘口氣”“補補血”,給予其容錯糾偏的空間,有助于減輕負擔、提振信心、增強活力,進而實現穩健發展。 “以時間換空間”“允許跌倒、鼓勵爬起”“不僅救活企業,還能為后續發展留下‘青山’”……企業需要這樣的容錯激勵和“將心比心”,社會發展更需要這樣的科學治理和長遠考量。期待更多地方能優化制度設計,在堅守法治底線與制度探索創新之間找到平衡點,真正做到“急企業之所急、想企業之所想、做企業之所盼”,助力企業發展,助力提升經濟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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