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定酒店國慶前被毀約,誰來維護消費者權益
| 2025-09-05 17:18:47??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臨近十一國慶長假,很多人都已預訂好了旅游行程,不過,有位消費者明明已經通過平臺提前兩個月預定了青島一家酒店,可這兩天突然接到酒店方打來了電話,說客房已滿,無法接待?!坝喠?晚,交涉后現在只愿意賠付首晚酒店的3倍差價?!毕M者羅先生說,目前國慶假期期間的酒店漲價,同等價格已經很難再定酒店。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了解到,還有其他消費者也出現了類似的遭遇。(9月3日《揚子晚報》) 國慶長假前夕,青島凱悅酒店以“滿房”為由取消羅先生提前兩月預訂的訂單,僅賠付首晚房費三倍差價。這一事件并非孤例——社交媒體上,不少消費者吐槽遭遇酒店臨時漲價、虛假“滿房”等套路。當商家將消費者預訂視為“價格博弈”的籌碼,不僅踐踏契約精神,更暴露了旅游旺季市場秩序的亂象。消費者的權益保障,豈能淪為資本逐利的犧牲品? 酒店毀約的本質,是借供需失衡之機進行“價格再分配”。提前預訂的消費者本應享受確定性服務,卻因商家追逐更高利潤被“踢出局”。更荒誕的是,酒店以“系統未及時處理訂單”搪塞,平臺稱“酒店反饋價格未更新導致虧損”,雙方互相甩鍋,將消費者置于維權困境。此類行為不僅違反《民法典》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契約規定,更折射出部分經營者將短期利益凌駕于商業倫理之上。當失信成本低于收益,企業便傾向于鋌而走險,長此以往,整個行業將陷入惡性循環之中。 在線預訂平臺本應是消費者權益的“守門人”,卻常因利益綁定而失責。一方面,平臺對商家“不可取消”訂單設置審核不嚴,甚至默許其利用技術漏洞毀約;另一方面,賠付機制往往流于形式——如羅先生案例中,三倍差價補償在房價暴漲背景下形同杯水車薪。更深層問題在于,平臺與酒店的算法系統存在“黑箱”:訂單是否真實“滯留”、價格變動是否合理,消費者無從知曉。這種信息不對稱,讓平臺既能收取傭金,又能在糾紛中“置身事外”,實則助長了商家的投機行為。 現行法規雖明確禁止無故毀約與價格欺詐,但執行仍存痛點:消費者舉證難、維權成本高,監管部門對“虛假滿房”“臨時裝修”等借口查證耗時耗力。破解困局,需從兩方面發力:其一,強化法律剛性,對惡意毀約實施“懲罰性賠償”,如按差價全額補償,甚至納入信用懲戒;其二,創新監管手段,利用大數據監測酒店房態與價格波動,對異常取消實時預警。同時,可推行“先行賠付”制度,由平臺或行業協會設立保障金,確保消費者損失即時彌補,倒逼商家合規經營。 市場波動不可避免,但商業道德不可失守。酒店應通過動態定價透明化、預售規則清晰化,平衡收益與信譽;平臺需優化算法,杜絕“訂單滯留”漏洞,對違規商家實施永久禁入。消費者亦需提升風險意識,選擇信譽度高、條款明確的渠道預訂,并保留證據以備維權。更重要的是,全社會應形成共識:旅游經濟的長遠發展,建立在契約精神與公平交易之上。若消費者始終淪為“價格博弈”的犧牲品,市場的繁榮終將如沙上建塔。 羅先生的遭遇,是千萬消費者的縮影。當預訂確認書變成一紙空文,當維權之路布滿荊棘,我們不得不追問:誰應為消費者的損失買單?唯有讓失信者付出代價,讓監管者筑牢防線,讓市場回歸誠信與法治的軌道,消費者才能真正擺脫“博弈犧牲品”的命運,在長假中收獲安心與舒心,而非焦慮與憤怒。(童方萍) |
相關閱讀: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