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安監以執法計劃為導向科學履行監管職責
| 2016-03-18 08:54:35??來源:青海省安全監管局 責任編輯:鄭皓 我來說兩句 |
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青海省政府《關于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制政府的實施意見》和全國全省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及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規范安全監管行政執法工作,落實安全監管職責,提高行政執法效能,省安全監管局制定印發了《2016年度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工作計劃》。 一是明確了執法工作計劃的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規定對列入年度執法檢查計劃的直接監管的生產經營單位,檢查覆蓋面要達到100%,重大安全隱患整改率達到100%,加大對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執法工作和綜合監督管理力度,嚴防重特大事故發生,遏制較大事故、控制一般事故發生。二是根據編制原則和執法考量因素,合理確定了行政執法人員數量,科學測算出執法工作日。三是明確了實施執法檢查的21項主要內容,確定了對各行業實施執法監督檢查的覆蓋率及次數,并明確規定上一年度發生傷亡事故的、不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有新改擴建和資源整合項目的、生產經營規模較大的生產經營單位根據其危險性適當增加監督檢查次數。四是對行政執法程序、自由裁量行為、記錄與完善案卷等方面做出規范性規定。五是執行執法計劃時,要求認真編制現場檢查方案,明確檢查的區域、內容、重點及方式,并對同一單位進行執法檢查時,實行統一執法,形成互補,積極提高服務質量。同時,要實施分級分類監管,完善執法檢查考評機制和定期分析制度,提高執法針對性和有效性。安全監管執法計劃的制定,不僅促進了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落實,進一步提升了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能力,同時為科學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推進依法治安提供了法制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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