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福建省氣象條例》 修正案
| 2022-06-01 09:58:00??來源:福建氣象 責任編輯:馮韻 我來說兩句 |
5月26日至27日,福建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三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福建省氣象條例》修正案。 此次《福建省氣象條例》修訂是為了適應國家“放管服”改革形勢要求,修改的內容主要包含以下五個方面:一是完善了氣象災害預警與應急聯動機制,健全防御與減輕氣象災害工作體系;二是明確政府、住建、氣象等相關部門雷電災害防御監管職責,雷電災害防御監管由氣象主管機構負責改為多個部門負責,同時調整了氣象主管機構對雷電防護裝置的監管范圍;三是取消了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組織資格、大氣環境影響評價使用氣象資料的審查等行政審批事項;四是氣象有償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取消氣象有償服務由政府定價;五是修改了法律責任、部門名稱和專有名詞。 據悉,自《福建省氣象條例》頒布實施以來,對發展福建省氣象事業,防御和減輕氣象災害,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福建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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