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開發區分局首次開出“未按時年報”罰單
| 2023-08-08 17:13:28??來源:漳州市市場監管局 責任編輯:卓志沐 我來說兩句 |
8月3日,漳州開發區分局對轄區兩家未按時報送2022年度報告的企業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施行以來,漳州開發區首次開出“未按時年報”罰單。 市場主體按時報送并公示年報,是市場主體積累社會信用的有效途徑,也是市場主體應當履行的法定義務。為避免市場主體因未年報而信用受損,漳州開發區分局積極通過電話及短信多次通知這兩家企業按時年報,但這兩家企業仍未按時報送。2023年7月21日,執法人員現場檢查發現,這兩家企業處于正常生產經營中但仍未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報送2022年度報告。其行為違反了《實施細則》第六十三條“市場主體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钡囊幎?,根據《實施細則》第七十條“市場主體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期限公示或者報送年度報告的,由登記機關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钡囊幎?,漳州開發區分局分別對這兩家企業依法作出罰款6000元的處罰決定。 下一步,漳州開發區分局將針對市場主體未按時年報的行為開展專項排查,秉承“教育為主,懲戒為輔”的監督執法理念,多措并舉、持續發力,加大相關法律法規宣傳力度,切實提高市場主體按時年報意識。
特別提醒 市場監管部門提醒廣大市場主體經營者,按時公示年度報告是市場主體應盡的法定義務,及時、如實公示年報也是市場主體信用狀況的直接體現。各市場主體要積極履行按時報送年報義務,打造誠信的營商環境,未按規定報送并公示的除了行政處罰,還會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將會受到多個部門聯合懲戒,在政府采購、招投標、獲得榮譽、取得政府資金支持等方面將被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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