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水果、畜禽肉、水產品、蛋等產品包裝新標準今日生效
| 2024-04-01 17:39:55??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卓志沐 我來說兩句 |
東南網4月1日訊(本網見習記者 唐宇松)今日起,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強制性國家標準《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生鮮食用農產品》(以下簡稱“《標準》”)正式實施,生產經營主體應按《標準》要求對生鮮食用農產品包裝進行合規性設計。 《標準》適用于蔬菜(包含食用菌)、水果、畜禽肉、水產品和蛋等生鮮食用農產品商品的銷售包裝,明確主要技術指標包括三方面:一是針對不同類別和不同銷售包裝重量的生鮮食用農產品設置了10%—25%包裝空隙率上限。二是規定蔬菜(包含食用菌)和蛋不超過3層包裝,水果、畜禽肉、水產品不超過4層包裝。三是明確生鮮食用農產品包裝成本與銷售價格的比率不超過20%,對銷售價格在100元以上的草莓、櫻桃、楊梅、枇杷、畜禽肉、水產品和蛋加嚴至不超過15%。 為避免對農業生產經營活動造成不必要的影響或產生新的資源浪費,《標準》規定,“實施之日前生產或進口的生鮮食用農產品可銷售至保質期結束”。 對消費者而言,可通過“一看、二數、三算、四問”,簡單判斷商品是否屬于過度包裝?!耙豢础?,就是看商品的外包裝是否為豪華包裝,包裝材料是否屬于貴金屬、紅木等貴重材料;“二數”,就是數清包裝層數,判斷蔬菜(包含食用菌)和蛋類包裝是否超過3層,水果、畜禽肉、水產品類的包裝是否超過了四層;“三算”,就是要測量或估算外包裝的體積,并與允許的最大外包裝體積進行對比,看是否超標;“四問”,詢問包裝材料成本與銷售價格,計算兩者之比,看是否超標。 據悉,《標準》由農業農村部組織起草,旨在為強化商品過度包裝全鏈條治理、引導生鮮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企業適度合理包裝提供執法依據和基礎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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