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8部門出臺殘疾軍人和傷殘人民警察停車優待新政
| 2025-08-01 10:41:10??來源:福建省退役軍人事務廳 責任編輯:卓志沐 我來說兩句 |
近日,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省公安廳、省殘聯等8部門聯合印發《關于落實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專用車輛免費停放政策的通知》,明確自2025年8月1日起,符合條件的殘疾軍人和傷殘人民警察專用車輛可在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管理的停車設施享受免費停放政策。這項政策既體現了黨和政府對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的關心關愛,也是弘揚擁軍優屬優良傳統的重要舉措。 《通知》規定,享受免費停車政策的對象為持有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傷殘人民警察證》的人員。申請人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一是持證人本人駕駛;二是準駕車型為C1、C2或C5(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三是使用車輛需在本人名下登記。享受免費停放服務時需提供“三證”:有效的殘疾軍人證或傷殘人民警察證、機動車駕駛證、車輛行駛證。 省退役軍人事務廳優撫處相關負責人介紹,為確保政策精準實施,將建立多部門協同工作機制,由各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牽頭負責政策落實及核實人員身份類別,每半年更新一次符合條件的車輛信息庫;發改部門負責完善停車收費相關政策,加強停車收費管理;公安部門負責協助比對“三證”數據;住建部門負責指導停車設施建設;交通、國資委等其他相關部門負責指導督促本系統配建、監管企業建設的納入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停車設施落實殘疾人本人駕駛合法的機動車免費停放政策;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不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違法行為;殘聯負責協調錄入人員車輛信息,納入當地符合條件的殘疾人車輛信息庫統一管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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